营销代理条件: 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,或具有一定资金基础和良好管理经验及市场营销能力的个体。 2、尊重用户,一切为用户着想,及时向用户提供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。 3、承诺接受厂商培训,能够具备相应技术支援能力,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; 4、遵守指导价格体系,并能够认真遵守双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。 资料提供: 1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 2、自我介绍; 3、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; 上述证件为复印件时,必须加盖公司印章;如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我司条件时,默认同意由我司负责保密销毁,恕不退还。